烏茲別克斯坦金融概況
來源: 時間:2016-05-17
烏茲別克斯坦自2003年10月15日實施匯率并軌后,保持本幣蘇姆經常項目下可自由兌換,金融市場較為穩定。烏茲別克斯坦金融體系雖然規模小,總資產182億美元,但資產質量好,且相對封閉獨立,因此受金融危機的影響較小。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對烏茲別克斯坦主要商業銀行的信用評級大都為“B”或“B-',級,評級展望為“穩定”。
【當地貨幣】烏茲別克斯坦貨幣為蘇姆。根據烏茲別克斯坦法律,蘇姆與其它外幣可自由兌換,但在實際操作中非常困難。根據烏茲別克斯坦央行公布的匯率,2015年3月31日當地貨幣對美元匯率為2490.2:1,對歐元匯率為2716.76:1。最近三年來蘇姆一直在貶值。人民幣與蘇姆不能直接結算。
【開立賬戶所需文件】外資企業在烏茲別克斯坦當地銀行開立賬戶需向銀行提供如下文件:
(1)關于開立何種賬戶的申請;
(2)企業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
(3)企業負責人和會計的簽字樣本以及兩份圓形公章印鑒;
(4)企業成立文件復印件,外企還需提交成立文件公證件;
(5)根據2006年5月24日《關于企業注冊登記》的總統令,企業冊登記證明應在企業提交注冊登記申請及相關文件后兩個工作日內予以發放。
烏茲別克斯坦實行較嚴格的外匯管制,近兩年雖有所改善,但在購匯及匯出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困難。外資企業可以在當地設立外匯賬戶,法律規定外匯可自由匯進匯出,但企業利潤匯出時需繳10%的所得稅。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維持“強行結匯”制度,即對人賬的外匯僅允許50%提現,另50%必須賣給國家(換成蘇姆),且不得隨意提取,導致中國企業應收賬款難以收回。
外國人出境時攜帶外匯數額不能超過其人境時申報的數額,否則,一經查出,全部沒收。外國人人境時,若攜帶美金數超過5000美元,則除填報關單外,還需單獨填報海關工作人員提供的單據。
【銀行機構】烏茲別克斯坦的銀行業共由30家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構成,其中,國有銀行3家,外資銀行5家,股份制銀行11家,私人銀行11家。烏茲別克斯坦4大商業銀行是:國家外經銀行、工業建設銀行、阿薩卡銀行和抵押銀行。其中,國家外經銀行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有較多的業務合作。烏茲別克斯坦暫未開立中資行。國家開發銀行在烏茲別克設有代表處。
烏茲別克斯坦央行的主要功能是制定貨幣信貸政策、外匯調節和管理、對商業銀行的監督管理等。其余商業銀行主要功能是信用中介、支付中介。
【融資條件】烏茲別克斯坦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小,貸款利率高(商業銀行貸款年利率約17-24),因此,外資企業一般不選擇烏茲別克斯坦銀行融資。中資企業不能使用人民幣在當地開展跨境貿易和投資合作。
【信用卡使用】烏茲別克斯坦信用卡使用不普及,但發行數量增長較快。中國發行的VISA卡和萬事達卡可在當地使用。
【證券市場】“塔什干”共和國證券交易所是烏茲別克斯坦唯一的證券交易所,于1994年建立,會員單位約200家,上市公司370家,在烏茲別克斯坦各州設有分部。交易所業務包括上市、預上市和未上市股份的交易;企業私有化股份交易;企業債券交易和回購系統;用可自由兌換貨幣進行交易的股票交易平臺。外國投資者可通過該交易平臺購買股票,程序是:先與投資中介(代理商)簽訂合同,交易日前一個工作日繳納不少于30%的預付款,完成交割后5日內繳清余款。
2014年1季度,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共和國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成交額562萬美元,同比下降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