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GDP增長改為區間目標看宏觀調控創新
來源: 時間:2016-03-21
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將我國2016年經濟增長目標定為6.5%-7.0%。這是近20年來中國政府首次將年度經濟增長目標設定為一個區間,這一改革意義不凡,內涵豐富,引起各界熱議和關注。
各方均認為,將2016年經濟增長預期目標定為6.5%-7%,既考慮了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銜接,也滿足了增長和就業目標的需要,同時兼顧了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需要,是一個切實合理的區間目標。
將GDP增長目標改為區間目標,一是有利于進一步淡化地方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傳統發展觀念;二是給中央在政策制訂和調控操作上預留更多的彈性空間,能更好地兼顧穩增長、保就業、惠民生、調結構、防風險、控通脹、護環境等多元目標的平衡;三是能更好地適應國際市場形勢的復雜多變,適應多種風險積聚交織導致的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增加的外部環境變化。
此前召開的地方兩會,已經透露出這一改革的端倪。各地《政府工作報告》披露,廣東、上海、浙江、江蘇、山東、廣西、海南、黑龍江、吉林9個省份均將今年地區生產總值的增長預期目標設定為區間值。
綜合觀察GDP增長目標改為區間目標的背景和意義,筆者認為,其實應更多地解讀為宏觀調控方式的創新。
不難發現,近年來,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整個經濟運行的大環境,具有影響因素更復雜、不確定因素顯著增加、經濟周期變化規律更隱蔽、經濟波動有所加劇等新特點,況且,經濟本身就是在波動中,而非直線運行的。在這一背景下,將GDP增長目標改為區間目標,更好地適應了現代經濟運行的客觀變化,使宏觀調控方式更具合理性。同時,還有利于改善市場預期管理,使市場的神經不至于繃得太緊,導致對宏觀政策信號的錯判和誤讀。因此,此舉是由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更趨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必然,是高層積極創新宏觀調控方式的成果體現。
其實,十八大以來,中央就已經開始強調加強經濟增長的區間調控。經濟增長目標改為區間目標,也是這一宏觀調控創新探索的水到渠成。這一創新之舉,只是近年來我國宏觀調控創新的一個縮影。實際上,自2008年抵御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以來,我國宏觀調控創新有了長足的進步,在區間調控、定向調控、相機調控、調控工具組合運用、預調微調等各方面都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宏觀調控體系對現代經濟運行態勢的診斷和把控更敏銳、更精準、更趨合理。
雖然當前我國經濟正經歷爬坡過坎、下行壓力增大的困難階段,但有黨和政府的堅強領導,加上宏觀調控體系的日漸成熟,我們一定能化危為機,向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挺進。